声明人:王文英
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恶党迫害法轮功后,我的老伴、儿子、儿媳等,由于害怕恶党的迫害,替我所写、所作的保证(如“不炼了”),我一律不承认,全部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,弥补以往的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