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志
在“7.20”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破坏过大法书。声明对大法不敬、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否定旧势力的一切,走正修炼大法的路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