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霍花果、任晓云、刘俊娥、钤广彩
99年7月20日前后,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我们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