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河平
以前由于怕心,曾烧毁、卖掉部份大法资料,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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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