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振满
在邪恶严酷迫害下,我的家人曾经为我写过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法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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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