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春梅
7.20以后,居委会让家人和本人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志更坚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