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自新
自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压力下,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!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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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