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香、刘建英、郭中臣
自99年7.20以后,迫于邪恶压力,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!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