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珍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、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我以后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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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