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兰
2003年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信师、信法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