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爱云
在看守所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统统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6/138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