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雷倩
在看守所,写下的“悔过书”作废。当时自己没有在法上认识法,没有尽到大法弟子的责任,在以后日子里,坚决做到坚修大法心不动,助师世间行,做好目前要做的三件事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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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7/1387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