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关金香
本人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迫害后曾毁过大法书,由于一时糊涂,犯了错,今天特此声明:上述行为作废。今后决不做有损大法的事,坚修大法到底,就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7/1387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