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志荣
曾做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。现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决不动摇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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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7/1387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