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振海
自从99年7.20,邪党迫害大法以来所写的“保证”和不利大法的一切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7/1387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