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毛志军
在郑州监狱所写的“四书”,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,一律作废。我将在今后的修炼中加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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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7/1387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