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胥德云、高美华
本人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(包括家人代写的)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7/1387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