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裴新华、孙广东
以前我们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通作废。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7/1387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