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锡可、吕思霜、吕思钦
以前所有背叛大法的行为(所写,所说,所做)一律作废。信师信法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7/1387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