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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万芬

    在99年邪恶猖狂迫害法轮大法的时候,当时,由于自己怕心重,在邪恶的威逼下,把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交与邪恶,并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我深深的后悔,现我严正声明作废。在正法的進程中,听师父的话,正念正行,做好师父叫我们做好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8/13890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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