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汉赤
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六年,在劳教所的高压下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东西。声明:我在劳教所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8/1389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