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登川
2000年,在看守所被迫害、强行洗脑。写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8/1389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