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汉桐、丛芬滋、张晖
本人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紧随师尊,坚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,弥补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8/1389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