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清
99年7.20时,虽知大法好,由于怕心,放弃了修炼。但在99年7.20~2000年期间,我曾两次替丈夫在“不修炼的保证书”上签过字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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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9/138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