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正枢
我于一九九八年有幸得法。二零零二年,曾经说过不符合大法的话。严正声明:自己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以法为师,坚定正念,紧跟师父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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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9/138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