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培秀
今年4月,单位让每个职工签“保证书”,我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情。声明:自己当时所有违心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统统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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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9/138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