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宝珍
在邪恶迫害初期,由于学法不深,配合了派出所邪恶,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所按手印作废;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9/138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