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甘培如
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开始以后,我曾配合了邪恶,出卖了同修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今后修炼中努力做好三件事,不再配合邪恶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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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0/1389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