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风霞
以前自己做了对大法不敬的事,签过字,写过“保证书”。现在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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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0/1389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