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碧霞
我学法不深,1999年冬天,在邪恶的压力下我写了对大法不敬的话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永远相信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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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0/1389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