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明英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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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0/1389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