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海洲、刘振英
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精進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0/1389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