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伯彩
我以前在邪恶的高压下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全部声明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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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0/1389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