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管海华
本人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0/1389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