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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曲树娟 我是98年得大法的。过去我一个大字不识,现在能看法,能写字了。7.20以后,恶警第一次让我在写着不炼的“保证书“上按手印,我按了;第二次又把我非法抓到“公安”局去,让我在写着不炼的“保证书“上签字,我不签,是我儿子替我签的;第三次恶警还叫我写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,我不写,恶警就抓住我的手在它们写的“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;第四次,我去内蒙古打工时,恶警让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也签了。向邪恶妥协,犯下了破坏大法的罪。今后,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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