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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郝坤璞 我是97年得法,7.20开始时,自己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。第二次是和我的妹妹去北京,刚检票就被恶警非法抓住,威胁说要把我们押送劳教所,我又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被非法罚款5000元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。那时,恶警总来非法骚扰我,在怕心的驱使下配合了邪恶,交了一本书。因怕心,还把磁带上的字给擦掉了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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