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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宣揆

    我是1996年5月份得法的。2000年10月份,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抓進了拘留所,两个月后放回。我曾经写过“保证不在室外炼功,不再去北京上访”。对不起大法。今后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声明:我给邪恶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/1391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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