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迎春
我于1998年开始修炼大法。2004年在邪恶的逼迫下被迫流离失所,在此期间做了不该做的事,我很后悔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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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/1391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