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雪梅
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迫害大法以后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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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/1391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