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谦、付景兰
7.20后,在邪恶高压下,我们给派出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、填的各种表格,及当时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坚定修炼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/1391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