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玉侠
以前在县公安局的逼迫下家人代我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我要坚修法轮大法,信师信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/1391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