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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维平

    2000年,妈妈被邪恶非法关押,出于想妈妈,在亲人的怂恿下,写了劝妈妈放弃修炼的信,现在想起来非常后悔。2002年,恶警到我家,我把他们非法审问妈妈的笔录烧了,致使他们怀恨在心,找到了我当时读书的学校。校长问我还炼不炼,出于害怕,我说了违心的话。现在追忆起来后悔莫及。特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以“真、善、忍”标准要求自己,努力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,坚定修炼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/1392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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