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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郑秀英

    我在99年“7.2”0前,曾向居委会洪法并借给居委会的人《转法轮》看。在99年7.20以后,江氏集团邪恶猖狂迫害大法时,居委会的人找到我,让我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我不写,后来我儿子写了,具体内容他也没跟我说。我今天严正声明儿子代我写的东西作废。自己在这正法的最后时刻要努力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/1392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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