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曾把大法书刊全部烧毁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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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/1392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