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美云
在大法遭受魔难的初期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统统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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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/1392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