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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吴荷珍

    我于96年6月2日得法。得法后,身体的一切病全好了。2000年初七,我第一次去北京上访;同年10月再次和平上访,遭受邪恶迫害,被非法劳教,女儿(不修炼的人)因我被劳教而被她丈夫逼迫离婚;我丈夫于2001年9月,承受不住这双重打击病倒,并于2002年7月去世。2002年3月份,恶警造谣说我不要丈夫,一时糊涂,我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2004年4月,在传递资料中,被邪恶再次钻空子,给大法造成严重损失。在一年的残酷迫害中,有很多做的不足的地方。现在明慧网严正声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4/1393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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