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翠花
我在邪恶的逼迫下签字说“不炼了”,给大法抹了黑,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按照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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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4/139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