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贺芝
99年,邪党非法迫害开始,当地派出所的人就经常到我家里来,因怕心,被迫说“不炼了”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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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4/139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