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富春
我是刚得法的新学员。以前看电视造谣宣传,说了一些不尊敬大法话,撕毁过传单。通过学法醒悟了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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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4/139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