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广荣
在我的默认下,我村街道办事处主任代我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跟随师父修炼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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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4/139302.html